家庭暴力,永不落幕的悲剧?
来源:网易 日期: 2007-11-14 9:23:56 发送:发送给好友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有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包括身体、精神、性、经济方面的暴力和威胁施加此类暴力的行为。尽管“家庭暴力”一词明显带有中立性,它没有表明是男性针对女性抑或是女性对男性的暴力,但无论是依据官方还是学术界的调查研究,家庭暴力几乎始终表现为一种针对性别的犯罪,受害者多为女性,施暴者多为男性。虽然也有相反例子的存在,而且如果一定要举出几个来的话,也还是可以举出来的,但是挖空心思地举例这种行为本身却说明了现象的非普遍性。因而,现在当人们一提起家庭暴力,就很容易习惯性地联想到遍体鳞伤的女子和她们泪水纵横的脸上痛苦而无望的眼神。也正是因为如此,本文将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作为讨论的重点,而对于男性或儿童所遭到的家庭暴力只稍带提及。

20世纪70年代以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30年来的各种调查和研究表明:家庭暴力是一个跨越国界、意识形态、阶级、种族和少数人群体的全球问题,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男性, 妇女、儿童是主要受害者。

今年11月25日是第八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在纪念和宣传的同时,我们忧虑地看到家庭暴力在许多家庭中的火爆程度,看到数不清的遍体鳞伤的女子在黑夜中痛苦而无助的哭泣和呻吟,也看到很多已经行动起来的人们为保护女性免受身心伤害而忙忙碌碌的同时却还在为收效甚微而一筹莫展。更加让我们惊诧和忧心的是,很多不堪忍受暴力摧残的女性终于在绝望中忍无可忍地走向了疯狂报复。

就在今年年中,河北邢台出现了悲凉而又耐人寻味的一幕。在丈夫暴力阴影下生活了12年的刘拴霞,最终将丈夫毒死。司法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在判决书中法官这样写道:刘拴霞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丈夫杀死,可以从轻处罚。

从这个案件以及对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中,我们起码可以得到两个讯息:一,在21世纪的今天,家庭暴力对弱女子的伤害和对健康家庭的摧毁力达到了怎样的程度;二,家庭暴力的危害已逐渐被更多的人所了解,逐渐进入司法人员的视野,甚至已内化为法官决定从轻量刑家的情节之一。应该说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迹象,预示着我们在重视家庭暴力方面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的悲剧

压迫有多重,反抗就有多深。当年灾难深重的中国人久积的愤怒一爆发,就把三座大山摧毁。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中惶惶不可终日的弱女子们无可奈何地选择了疯狂报复,这种行为以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无可辩驳地说明了他们所遭受的家庭暴力达到了怎样严重的程度。

据调查,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国家,这个比例高达75%。在中国,家庭暴力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北京市去年调解处理的127000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就占22000余件……

据悉,在美国,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有80%的已婚妇女遭丈夫施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个女人遭到丈夫的殴打。而在我国,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1/4是缘于家庭暴力。全国妇联刚刚结束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有近四成的夫妻在发生冲突会使用“武力”,其发生频率一般为“几个月一次”。

和很多人的预料相反,家庭暴力并不限于文化程度低的夫妻,在文化程度高的家庭也有发生。据广州市妇联的问卷调查,施暴丈夫达高中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1.7%,施暴者有大学生、博士,甚至还有大学教授。

全国妇联信访表明,家庭暴力的手段越来越残忍,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如辱骂、殴打、烟头烫、柴油烧、灌农药,更有甚者甚至发展到泼硫酸及残忍的伤害器官等等。同时,家庭暴力近年来从隐蔽转向公开,恶性案件也逐渐增多。

而一旦选择了暴力,那么谁是最终的受害者也就几乎没有什么悬念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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