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永不落幕的悲剧?
来源:网易 日期: 2007-11-14 9:23:56 发送:发送给好友

1999年5月19日,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高川镇张王沟村青年曹红平与其未婚妻吕龙翠因在山上采茶时发生口角,曹红平一怒之下抠掉了吕龙翠的眼睛。同年9月份,泾阳县泾干镇建立村村民张百万因反对妻子陈蓉支持一家企业,便用菜刀剁掉陈蓉左手3根手指,剁断右手、右脚筋骨。今年3月13日,在重庆市杨家坪前进路,温州人包必柱就因为一件小事把妻子砍了50刀。3月21日,安徽省利辛县居民丁佩龙因看不惯妻子与别人开玩笑,将妻子脱得一丝不挂,吊在窗户上用一米多长的竹棍一顿毒打,致妻子昏死。丁遂在妻子左腿注射了两管汽油。丁妻因此失掉一条腿。在北京,某商厦的女职工杨某竟被丈夫捆绑住手脚,连续殴打15个小时致死。

从暴力到暴力,家庭暴力十恶不赦

不知道施暴者们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才举起施暴的手,就算是出于最体面的理由??为了解决问题,那么它也同样是应该受到谴责和制裁的,因为这种解决问题的手段本身导致了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首先,它制造了一批惶恐不安、性格敏感、脆弱孤僻、忧郁自闭的女子。家庭暴力像癌症一样成为她们死亡或致残的重要原因。更为甚者,家庭暴力还像无处不在的幽灵,左右着女性的精神状态,使她们患了受虐妇女综合征,对施加在身上的暴行逐渐被动接受,变得麻木不仁。

美国临床法医心理学家沃柯博士指出,受虐妇女综合征由暴力周期和后天无助感两个阶段组成。暴力周期分为气氛日趋紧张、恶性暴力和温馨甜蜜充满爱意三个周期。第一周期伴有经常性的轻微暴力,妻子感到吃惊并竭力躲闪,为避免挨打,拼命设法迎合丈夫的意思,逆来顺受;第二周期,严重暴力频频发生,丈夫脾气完全失控,动辄下死手,妻子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第三周期,夫妻雨过天晴,重归于好。丈夫真心忏悔自己的暴行,对妻子表现出温柔和体贴,妻子也就原谅他,企图帮助丈夫改掉打人的坏毛病。但她们以后又从无数次的被打中认识到自己根本无法阻止丈夫的暴行,于是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她们变得越来越被动,越来越顺从,越来越无助并且抑郁、自责,这就是后天无助感。

对于这些妇女而言,幸福已经成了一种乌托邦,真正意义上的“家”也成了一种遥不可及的东西。同理,对于他们的配偶来说,幸福家庭也早已成了他们暴力行为的牺牲品了。

其次,它刺激了受害者的以暴抗暴的行为。由于观念的原因,很多妇女认为家庭暴力是自己家的事情,遭受丈夫的虐待、殴打后很少与侵犯人身权利及犯罪联系在一起。很多妇女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挨打的事实,一个人忍受着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同时,女性的忍让和迁就也纵容了丈夫,使他们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当受害女性的忍耐力达到一定限度,即“受虐妇女综合症”达到一定程度时,很容易走向极端,进而发生以暴抗暴的悲剧。

近几年,暴力下的妇女因走投无路而以暴制暴的事例屡见不鲜,发生了多起妻子不堪忍受丈夫长期的折磨而将丈夫杀死的恶性案件。上文例举的刘拴霞杀夫案就是其中的一例。刘拴霞在10几年中所受的暴力侵害,使她的人身乃至生命安全始终处于一种危险之中,精神上也一直处于恐惧之中,丈夫的任何一次雪上加霜似的毒打都有可能成为她采取毁灭式报复的导火线。

再次,它导致了暴力的循环。生长在暴力家庭中的人,通过习得的行为,可将暴力直接传递给下一代,由此形成一个暴力不断再生的循环。在暴力家庭里,一个处于儿童期的人,若遭受或目睹了暴力,即倾向于成为易于诉诸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成年人。这样的儿童有可能没有机会学习适当的解决冲突的技能和非暴力行为。这些缺失的机会往往导致在成年施暴者中常见的愤怒情绪控制缺陷。

婚姻家庭专家普遍认为,家庭暴力中,孩子受的伤害隐蔽而持久。研究证明,在家庭暴力中长大的孩子性格消极、孤僻、忧郁,缺乏爱心。男孩成年后虐待女性的可能性要比正常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大,犯罪率高;女孩则容易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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